13部门联合发文,推动智能建造和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明确两阶段发展目标和七大重点任务!7月28日,住建部、发改委等13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发展目标与重点任务等。《意见》指出: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为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但建筑业生产方式仍然比较粗放,与高质量发展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为推进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升级,加快建造方式转变,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指导意见。基本原则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跨界融合,协同创新。节能环保,绿色发展。自主研发,开放合作。发展目标 到2025年,我国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政策体系和产业体系基本建立,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高,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初步建立,产业基础、技术装备、科技创新能力以及建筑安全质量水平全面提升,劳动生产率明显提高,能源资源消耗及污染排放大幅下降,环境保护效应显著。推动形成一批智能建造龙头企业,引领并带动广大中小企业向智能建造转型升级,打造“中国建造”升级版。 到2035年,我国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取得显著进展,企业创新能力大幅提升,产业整体优势明显增强,“中国建造”核心竞争力世界领先,建筑工业化全面实现,迈入智能建造世界强国行列。重点任务(七项)(一)加快建筑工业化升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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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举办“公司员工生活、工作座谈会” 2020年7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举办了“公司员工生活、工作座谈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海洋主持,公司全体员工参加了此次座谈会。 座谈会上,董事长张海洋分别与西北分公司、运营管理部、生产管理部、财务金融部、总经办等分公司及部门员工进行了交谈。分公司及部门员工就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从公司实际出发畅所欲言,进言献策。在谈及大家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员工们纷纷表示感谢公司的关心、爱护,尤其是近期的全员体检,使员工更加重视工作与生活、生活与健康的协调统一。 会议最后,董事长张海洋分析了现在疫情环境诸多不利因素,客观的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也对于大家积极克服困难,迎难而上,取得的业绩予以肯定,倡导大家要充满信心、统一思想、大胆尝试,坚持不懈,一起度过这个特殊的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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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陕建发﹝2020﹞171号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局,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管委会、西安高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渭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咸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榆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陕西航天经济技术开发区、陕西航空经济技术开发区、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榆林经济技术开发区、陕西西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相关企业: 依据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和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工作需要,现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厅核发的建筑业、工程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二、2020年7月1日前,我厅已受理的建筑业、工程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延续申请,不再进行审批,相关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三、我厅将对上述企业资质,实行系统自动延期,待系统有效期更新后,企业可自行获取打印电子证书。 四、企业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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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100万元以下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2018年修改后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2020年6月28日,住建部官网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意见的复函》,同意四川省住建厅将成都市办理施工许可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限额调整为“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原文如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意见的复函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你厅《关于申请调整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限额的函》(川建建函〔2020〕322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一、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2号修改),同意你厅将成都市办理施工许可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限额调整为“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二、请你厅指导成都市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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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厅: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全面实行施工许可电子证照通知!!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27号),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建筑业政务服务质量,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要求,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应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以下简称施工许可电子证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推行施工许可电子证照。自2021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全面实行施工许可电子证照。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统一电子证照标准。地方施工许可发证机关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发布的《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标准(C0217-2019,附件1)和我部制定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业务规程》(附件2)要求,依托地方政务服务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或施工许可审批系统,完善相关信息功能,建立施工许可电子证照的制作、签发和信息归集业务流程,规范数据信息内容和证书样式,完善证书编号、二维码等编码规则,形成全国统一的电子证照版式。 三、实现电子证照信息归集。地方施工许可发证机关应在发证后5个工作日内,将电子证照文件(含电子印章)及业务信息上传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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