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住建部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来源:住建部官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特级资质标准申请特级资质,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企业资信能力1)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2)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3)企业近三年上缴建筑业营业税均在5000万元以上。4)企业银行授信额度近三年均在5亿元以上。2、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要求1)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2)技术负责人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及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两项及以上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的技术工作或甲级设计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或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工程总承包项目。3)财务负责人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及注册会计师资格。4)企业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一级项目经理)50人以上。5)企业具有本类别相关的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标准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3、科技进步水平1)企业具有省部级(或相当于省部级水平)及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2)企业近三年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平均达到营业额的0.5%以上。3)企业已建立内部局域网或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了内部办公、信息发布、数据交换的网络化;已建立并开通了企业外部网站;使用了综合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和人事管理系统、工程设计相关软件,实现了档案管理和设计文档管理。4、企业工程业绩近5年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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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计价方式大变!缩小招标范围!围串标将被清出!住建部正式发文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整理:度川管理研究部招标人滥权、不合理低价中标等问题,将迎来重拳治理。2019年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指导意见》。1、实施工程造价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首次提出)鼓励地方建立工程造价数据库和发布市场化的造价指标指数,促进通过市场竞争形成合同价。(编者注:现行定额计价方式,或迎来大的调整!人、材、机价格市场化,有希望了。在之前的“征求意见稿”中,该条文是这样表述的:推进工程定额向建立工程造价数据库和发布指标指数转变。)对标国际,建立工程计量计价体系,完善工程材料、机械、人工等各类价格市场化信息发布机制。强化工程进度款支付和工程结算管理,招标人不得将未完成审计作为延期工程结算、拖欠工程款的理由。2、缩小招标范围。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单位自主决定发包方式,社会投资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依法决定发包方式。政府投资工程鼓励采用全过程工程咨询、工程总承包方式,减少招标投标层级,依据合同约定或经招标人同意,由总承包单位自主决定专业分包,招标人不得指定分包或肢解工程。3、加强招投标监管:加大招标投标事中事后查处力度,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对围标串标等情节严重的,应纳入失信联合惩戒范围,直至清出市场。4、强化施工现场履职监管:加强建筑市场和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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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文!下月起,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来源:中国政府网2020年1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正式发布,2020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提出:第二十四条规定: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第二十八条规定:未订立劳动合同、用工实名登记的人员,不得进入项目现场施工。《条例》正式明确了工资支付的主体责任、属地责任,特别是建设单位应担的责任。1、政府项目资金不到位导致拖欠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责令限期足额拨付所拖欠的资金;逾期不拨付的,约谈直接责任部门和相关监管部门负责人,必要时进行通报,约谈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人。情节严重的,对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规给予处分。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未经批准立项建设、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擅自增加投资概算、未及时拨付工程款等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约谈建设单位负责人,并作为其业绩考核、薪酬分配、评优评先、职务晋升等的重要依据。2、压实建设单位9项责任:建设单位没有满足施工所需要的资金安排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到位,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政府项目包括国有企业项目,如果没有资金不得立项,没有资金不得开工。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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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祝贺国昇设计荣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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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刚刚!国家发改委发布通知,全面取消落户限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2020年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的通知 发改规划〔2020〕532号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全国工商联,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经城镇化工作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共同确定并报告国务院,现将《2020年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2020年4月3日2020年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为“十四五”发展打好基础的关键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现提出以下任务。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加快实施以促进人的城镇化为核心、提高质量为导向的新型城镇化战略,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增强中心城市和城市群综合承载、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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