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五部委发文:清理“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的条文规定10月23日,科技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科院和中国工程院联合发布通知,开展清理“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以下简称“四唯”)专项行动。通知明确:修改部门和单位政策文件中,涉及“四唯”的规定。调整各类考核评价条件和指标中,涉及“四唯”的内容。修改有关管理信息系统和工作表格中,涉及“四唯”的内容。人力资源保障部:重点清理人才项目、职称评审等活动中涉及“四唯”的做法。科技部:重点清理科技计划项目、人才项目、基地建设、机构评估、国家科学技术奖励以及所属事业单位职称评审、人员绩效考核等活动中涉及的“四唯”的做法。行业主管部门:重点清理机构评估、人才项目和人员考核等活动中的“四唯”做法。地方相关部门:组织清理地方科技计划项目、人才项目、基地建设、机构评估、科技奖励评审、学科评估、职称评审以及主管部门对下属单位开展绩效考核等活动中涉及“四唯”的做法。原文如下:科技部 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科院 工程院关于开展清理“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专项行动的通知国科发政〔2018〕210号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中国科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教育厅(教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科协: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
发布时间:
2018
-
10
-
26
浏览次数:0
国务院:继续降低企业税负,降低社保费率10月22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要求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力度,出台更多有利于民营企业稳定健康发展的政策。。1、减少社会资本市场准入限制。年底前修订完成并全面实施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落实“非禁即入”。2、压减行政许可等事项。全面清理现有许可事项,明年3月底前修订公布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清单外许可一律视作违规审批。3、工程项目审批。在试点基础上,明年在全国开展全流程、全覆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部实现各类投资审批在线并联办理。4、减轻企业税费负担。抓紧研究,提出继续降低企业税负和降低社保费率的具体办法,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检查。5、坚决纠正执法随意、“一刀切”执法等现象。6、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支持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条件成熟时可引入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资金自愿参与,建立风险共担机制。原文如下: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根据督查发现和企业关切的问题,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决定设立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以市场化方式帮助缓解企业融资难;确定建设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促进政府监管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10月22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会议指出,面对外部环境变化等对我国发展带来的诸多挑战,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力度,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抓好各项政策落实,消除制约企业发展的各种障碍,增强企业信心和竞争力。一要进一步...
发布时间:
2018
-
10
-
25
浏览次数:0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查16个关键点,关键时候会用到! 导语:《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条款繁多,如何针对自己的工程项目来审查签订符合自己特点的合同是律师必备的业务能力,很多施工企业照抄别人的合同,实则埋下了对自己极为不利的隐患。下面介绍如何简单快捷的审查施工合同。1、注意审查合同招投标要求、承包方主体资格(1)对于:国家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公用事业、国有资金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国际组织如世行贷款项目,必须通过招投标。(2)2004第14号《关于审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将五种合同依法认定为无效:(一)承包人未取得建设施工企业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的;(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进行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四)承包人非法转包建设工程的;(五)承包人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因此,对于承包主体的资质审查可以防止合同最终效力问题。实务操作中,让律师修改施工合同时,合同双方在前期大多经过了相互摸底阶段,但仍需要从具体合同特点角度予以分析。2、注意工程承包范围的审查整体比较简洁;注明与招投标文件、发包图纸、工程量清单内容一致;包括: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火栓工程、消防喷淋工程、暖通工程、弱电工程(包括智能化系统预埋管、盒、箱壳部分)等等。3、注意标明开工日期的成立标志项目开工日期的明确对工期的认定,具有重要意义。(1...
发布时间:
2018
-
10
-
24
浏览次数:0
工程招投标82项信息必须公开!全国适用!广东省发展改革委、住建厅等5个部门联合制定了《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公开目录》。今后,从评标、开标到中标、合同订立,共有82项信息需在规定时限内公开。值得注意的是,该《目录》公开的范围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对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含邀请招标项目)的规定,因此全国其他省份也适用。具体如下:招标事项核准信息(自信息形成起7个工作日内发布)招标项目名称;项目代码;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资金来源;项目规模和内容;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违法行为记录公告(自信息形成起7个工作日内发布)被处理招标投标当事人名称(或姓名);违法行为;处理依、处理决定、处理时间和处理机关;公告期限;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资格预审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5日)招标项目名称、内容、范围、规模、资金来源;投标资格能力要求,以及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方式;递交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的,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资格预审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5日)资格预审须知;资格要求;申请有效期和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资格预审评审办法;澄清或修改的主要内容;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自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
2018
-
10
-
22
浏览次数:0
住建部简化资质申报材料,资质申报不需提供社保证明等10月18日,住建部网站发布《关于简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18年10月8日起,企业在申报建筑业企业资质:1、升级、延续、变更:不需提供企业资质证书、注册执业人员身份证明和注册证书。由资质许可机关,根据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相关数据自行核查比对。2、新申请、升级、延续、变更:不需提供人员社保证明材料。由资质申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人员社保真实性、有效性签字承诺,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第十四条 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及相应的电子文档;(二)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三)企业章程复印件;(四)企业资产证明文件复印件;(五)企业主要人员证明文件复印件;(六)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装备的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七)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有关材料复印件;(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材料。3、信息共享机制:充分运用信息共享等手段核实企业申报人员的真实性,加强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动态监管。通知原文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简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2018〕45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划国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
2018
-
10
-
19
浏览次数:1